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金年会至上发布时间:2019-12-11浏览次数:571

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66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推荐评审,遴选出5项上报省教育厅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能够真实反映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效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和著作等。鼓励专心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凝练和总结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取得良好教学实效的成果积极申报。申报推荐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推选。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将从 “2018年金年会至上教学成果奖”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的成果中推选。

(二)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个主要完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 1 项。

(五)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 2 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 1 项。

(六)现任校领导主持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所在高校推荐成果总数的30%

二、推荐材料

推荐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著、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三)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四)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

上述申请书及附件合并制成一份 PDF 电子文档(文档大小不超过80M),签字及盖章处须用原件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相应页,打印复印无效。支撑和旁证材料需精简凝练,要确实能够真实反馈良好的教学实效。PDF 电子文档命名为“推荐单位名称 主持人姓名”。

三、推荐要求

(一)各院部要认真组织,根据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遴选,重视申报材料的撰写和填报,做好推荐工作。

(二)申请书及所涉及的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

(三)申请书及附件合并制成的 PDF 电子文档和所涉及的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地址:正德楼409,联系人:陈秀娟,邮箱:jianqiaokeyanchu@163.com)。

(四) 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须经学校评审后在校园网公示。

(五)推荐截止日期为 2020 1 5 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1、附件2 可到校园网-“教学科研-科研管理-资料下载”中下载。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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